1、馬德里國際注冊簡介
“馬德里聯(lián)盟”是指由“馬德里協(xié)定”和“馬德里協(xié)定”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lián)盟。截止到2005年9月22日,包括協(xié)定締約方、純議定書締約方,以及既是議定締約方又是協(xié)定純議定締約方約方在內(nèi)的馬德里系統(tǒng)締約方一共有77個。
2、馬德里國際注冊的好處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較之逐一國家注冊,具有價格低廉、申請手續(xù)簡單、可靠等特點。
3、申請基礎(chǔ)
(1)、國內(nèi)商標已注冊的,可指定任一協(xié)定締約國或議定書締約國;
(2)、國內(nèi)商標申請已受理的,只能指定純議定書締約國。
4、申請人提供文件
(1)、公司申請?zhí)峁I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2份;
(2)、個人申請?zhí)峁﹤€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3)、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商標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馬德里成員國名單
(1)、協(xié)定締約方(56個成員國):
成員國包括:
阿爾巴尼亞 |
亞美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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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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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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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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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塞哥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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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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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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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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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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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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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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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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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及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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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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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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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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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羅地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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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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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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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爾吉斯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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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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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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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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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里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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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脫維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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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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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多瓦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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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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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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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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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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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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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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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聯(lián)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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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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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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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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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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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馬力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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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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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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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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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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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爾維亞和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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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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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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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威士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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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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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索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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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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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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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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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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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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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盧 :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的總稱
(2)、純議定書締約方(21+歐盟24個成員國):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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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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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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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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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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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魯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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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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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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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沙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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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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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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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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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庫曼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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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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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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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屬安的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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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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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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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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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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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瓜和巴布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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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24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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