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組合申請”為什么不受待見?
? ? ? 我們先來看一下百事的商標,左邊是圓形圖案,右邊是百事的英文。不論我們看到哪一個部分,都知道這是百事的產(chǎn)品,它的名字是Pepsi。那究竟是為什么,我們看到Logo或者圖形就知道他的名字呢?因為百事一直以組合商標的形式出現(xiàn),但是我們一般只注冊純文字商標,或者純圖形商標,為什么不直接注冊組合商標呢?因為分開和組合各有利弊,長遠來講,分開注冊的優(yōu)勢更明顯。重點是根據(jù)企業(yè)發(fā)展所處的階段和企業(yè)的經(jīng)濟狀況。
那到底商標組合申請有哪些弊端呢?
一、風險增加
? ? ? 組合申請風險更大,分開則反之。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如:要注冊“耐客naike及圖形”,但存在“耐克nike及圖形”,英文部分近似,整體駁回。
二、使用不便
? ? ? 組合申請使用不方便、不靈活,分開則反之。若組合申請,則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而分開申請則非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如:NIKE、圖形、耐克,可以分開,可以組合,對于包裝,門頭,產(chǎn)品上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組合申請,在鞋子上使用就非常大一塊,也不美觀。
三、費用問題
? ? ? 組合申請費用少,單獨申請費用多。組合申請支付一個商標申請的費用,分開申請則需要支付相應數(shù)量商標的費用。雖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實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無形效益要遠遠大于分開注冊的這筆費用。
? ? ? 因此,單獨注冊的商標在使用時非常靈活:既可以分開使用,又可以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冊成功的幾率的同時,又能增強商標在注冊成功后的商標防御能力。分別提出注冊后,三個部分都獨立而顯著,一旦遇到侵權行為,便于維權。
? ? ? 商標分開申請正如商標有盲期是一樣的性質(zhì),而且商標分開申請不會因局部審核不通過而導致整個商標不通過。從成功率以及申請費等幾個方面來考慮,分開申請的性價比都是最高的。
來源:浙江金牌商標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