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前期工作之重——被忽視的商標查詢
何為商標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前,商標注冊申請人自行或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通過商標局官網等渠道,以查詢自己準備注冊申請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經成功注冊或提交申請的商標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為目的,而進行的商標注冊申請前期工作之一。
商標查詢的作用
1、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
申請人通過查詢,可以了解到自己準備申請的商標是否已被他人在先申請/注冊,如果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已經存在與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他人在先權利商標,那就意味著直接提交申請,被商標局駁回的幾率非常大;如果并未發現在先的障礙商標,那就意味著獲得注冊的可能性較高。基于查詢結果的有利與否,申請人可以在提交申請前,就商標標識的文字、圖形設計方案進行及時調整,以提高注冊成功率。
如果申請人事前不進行商標查詢,選擇直接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那就很有可能發生直到申請提交的9個月后收到商標局發出的《駁回通知書》時,才了解到有他人的在先權利商標的障礙存在,導致自己申請在后的商標無法順利獲得注冊的不利情況。如此不僅將大大耗費時間、金錢的成本,還將直接影響到申請人的商標使用行為。
2、排除商標主動/被動侵權風險
通過商標查詢,掌握關聯商標的注冊申請情況,還可以針對他人的惡意搶注及時采取相應維權措施,以免造成不可預估的品牌聲譽、產品經營上的損失。此外,還能避免在無意中對他人的在先注冊商標權造成侵權,導致未來陷入不必要的商標權利糾紛。
由上可見,商標查詢不僅能夠起到降低申請被駁回的風險和提高注冊商標成功率的作用,還能有效避免申請人在商標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侵權行為。同時,對于他人的惡意搶注行為也能做到盡早知悉、及時應對。
商標查詢為何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
如前所述,“商標查詢”是一種能夠直接影響商標注冊申請成功率以及排除主動/被動侵權風險的有效手段。然而,在我們多年實務與許多國內的大中小企業的相關人員的工作接觸中,發現“商標查詢”并未受到與其重要性相適應的普遍重視。
究其原因,除了商標查詢是建立在自愿原則基礎上,而非商標注冊申請程序中法定程序的原因以外,主要在于其查詢結果無法百分百保證其全面性和準確性。換言之,即使進行了商標查詢工作,也無法絕對保證注冊成功率或不會存在主動/被動侵權風險。
而之所以無法保證查詢結果的全面性和準確性,我們認為主要源于客觀存在的以下兩點因素。
1.商標近似度判斷具有一定的主觀因素
關于商標的近似度判定,雖然有《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等指導性文件可供參考,然而針對商標標識的整體外觀、視覺效果等較為抽象的概念進行分析時,包括各個代理機構從業人員以及商標局的審查員在內,個人的經驗積累、專業能力高低均有所不同,很有可能會得出截然相反的意見。
但總體上而言,代理機構經驗豐富的從業人員在長期處理大量各種不同類型的商標案件中,能夠接觸到商標局發出的各式各樣的意見、通知,通過長時間對于官方文件的理解和掌握的經驗積累,相較于企業而言,經驗豐富的代理機構對于商標近似性的判斷會更為全面、更接近商標局的標準。
2.查詢結果有盲區
商標局公布的數據信息更新往往有3-6個月的滯后性,那就意味著,在商標局官網上進行商標查詢時,得到的查詢結果很可能無法包含查詢當天及之前3-6個月內的他人申請商標,而這將會直接影響到查詢結果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申請人只能寄望于在無法能查詢到的數據中不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商標。
基于《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的規定,在查詢日及之前3-6個月內的無法查詢到的在先商標申請中,如若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在先商標申請,那么申請人的在后申請勢必將被駁回。
我們的建議
由于申請人完全可以自行登錄商標局官網,免費進行商標查詢工作,許多企業往往為了節約成本和時間,自行進行查詢工作。
但是在這里,我們建議申請人最好能夠委托正規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查詢工作,原因在于雖然“商標查詢”看似是一項可以自行通過商標網免費完成的工作,但實際上由于缺乏足夠的經驗,一旦在查詢的各個環節中稍有偏差(例如:對商標的近似判斷、顯著性判斷等),將會導致商標申請提交的9個月后的注冊結果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此外,在委托代理機構進行查詢的情況下,專業的代理機構不僅會查詢商標的在先權利障礙,還會首先就申請商標本身的可注冊性給予專業建議。如此還能避免發生明明不存在在先障礙商標,但申請卻由于商標標識本身的顯著性等絕對性條款理由而被駁回,導致最終無法獲得注冊的情況。
由于商標查詢存在3-6個月左右的盲區,申請人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6個月左右,最好能夠進行再一次的查詢確認,從而可以更為準確地把握和判斷注冊申請的成功可能性,一旦發現在先權利障礙的存在,也能夠在第一時間調整商標標識提交新申請,乃至轉變企業戰略方針。相較于申請提交的9-10個月后收到商標局發出的《商標駁回通知書》才知曉商標無法獲得注冊的情形,如果能夠更早地了解到商標獲得注冊的可能性非常低,進而及時調整戰略方針,將會大幅節約時間和金錢成本,避免造成更大的實際經營損失。
綜上,我們認為,雖然商標查詢并非商標申請注冊過程中的法律規定程序,也無法百分百保證商標的注冊成功率以及完全排除主動/被動侵權風險,但其對于評估商標注冊成功率、侵權風險所具有的重要參考價值是不容忽視的。
來源: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