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取名有什么要求呢?
注冊香港公司名稱選擇
在香港注冊成立公司,不論注冊資金大小香港公司法條例規定,在香港注冊登記之公司允許名稱含有聯合會、促進會、基金會、協會、學會、商會、研究會、中心、旅行社、出版社、商社、集團、企業、控股、投資、股份、貿易、進出口、文化、影視、設計院、學院、大學等,其商業運作范圍不受限制(香港政府管制類別除外)。
說明:注冊商會協會和基金會或其它社團組織分為兩種,私人性質的和合伙性質的,前者一人即可,后者必須兩人以上。所謂社團組織系非贏利為目的機構、但必須承擔無限責任。只有本港居民或香港有限公司旗下可以成立商會協會和基金會等社團組織。有關商會注冊登記、協會注冊登記、基金會注冊登記等社團組織注冊登記程序條例,是依據香港政府社團組織登記條例第310章合法登記成立,詳情親臨駿匯國際顧問各地機構或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