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全面保護圖形或logo,光注冊商標可不夠
在日常代理工作中經常遇到客戶提出這樣的質疑:我的logo已經申請商標注冊了,為什么還要我們交錢申請版權登記???既然申請了版權就可以得到保護,那我為什么還要申請商標,豈不是很浪費?你們代理機構是想坑我嗎?!
在此小編表示很香菇藍瘦,我本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其實,很多企業將商標注冊與版權登記保護,混為一談或者將兩者截然分開,而忽略了兩者相輔相成、雙重保護的作用。現在由小編告訴你為啥要給圖形登記版權。
商標注冊按照不同商品與服務分為45個分類,申請人一般只在與自身相關類別注冊商標,但這樣不能避免他人在其他類別注冊申請相同的商標,除非您選擇全類注冊。
如果您的LOGO是圖形,而您又不想其他人在其他行業使用這個圖形,那么就可以申請版權。根據現行《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個在先權利包括各種權利,既包括商標權,也包括版權、專利權、商號權等等。若您的圖形LOGO申請了版權登記,當您發現有人在其他類別將您的圖形LOGO申請了商標,那么您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無效宣告等,使對方商標無法核準注冊。此時,您的LOGO申請了版權等同于全類注冊,可以得到全類保護。
但是需提醒您注意的一點是,雖然申請了版權有類似于全類保護的功能,但是必須依靠權利人花費金錢和時間去主動維權,商標局在審查商標時不會主動去審查該圖形是否已有在先權利人申請了版權。因此對于一些與您息息相關的重要類別,您還是很有必要將您的LOGO申請注冊。
版權登記從遞交申請到取得版權證書,一般只需5個月左右,時間較短,手續較為簡潔,能讓LOGO盡快得到法律的保護。而商標申請后到下發商標證書至少要一年左右的時間,而且若中途被駁回或被人提出異議,那么極有可能2-3年都無法取得商標證書。
即如果你同時注冊商標和登記版權,就可以先用版權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至于在商標還未下達的時間,被鉆了空子。
版權登記性價比高,版權只需登記一次就可獲得保護,保護時間長達作者死亡后的50年,期間不需續費也不需續展。因此,版權的保護時間長、維護成本低,不像商標申請需每10年交費續展一次。
雖然LOGO的版權自創作之日起自動產生,受法律保護,但是不申請版權登記的話,以后舉證您擁有版權比較麻煩。所以,版權登記是十分有必要的,更容易舉證打擊侵權者,有利于維權的快速和加大維權成功的概率。在司法實踐中,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權登記證書內容的相反證據,否則,持有登記證書的一方將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認定是作品的著作權權利人,由此可見版權登記的重要性。
來源:百誠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