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給商標上色,實則是給企業發展上了一把枷鎖
商標注冊,是為識別某一商品、服務,形成個人、企業顯著標志而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申請的過程。申請提交的商標,申請人可根據自身需求在文字、圖案、顏色、字母、數字、三位標示和聲音等元素上設計商標。其中,在商標顏色設計方面,有許多申請人表示存在疑惑,到底我的商標該用黑白還是彩色好呢?
一般來說,商標最為基礎的作用就是區分商品的來源與服務的提供者,使得產品在眾多同類商品中彰顯特色,體現品牌的魅力所在。好比全球代表性的彩色商標:麥當勞黃色“M”標,其在全球享有不容小覷的品牌效應,而其代表性的黃色“M”標更是消費者區分一切同類產品的判斷因素。正因為麥當勞在圖形商標“M”上多申請了一個顏色保護,即使后面市場上出現了深受消費者喜愛的M豆巧克力,同為“M”字商標,消費者也能輕易地區分開。
諸如麥當勞這樣的經典案例,假如“M”標突然換成了其他顏色,可能會引起消費者的混淆與不安,這就是部分企業非得注冊顏色商標的原因。對此,又有哪些情況最好是進行顏色商標的申請呢?
1,產品特性需求:如涂料、彩色畫等等,通過顏色的輔助可以使用產品更加形象生動;
2,有一定影響的標志或人物:顏色的結合已經成為了該標志或人物不可缺少的部分,比如麥當勞黃色“M”標、加多寶的金色商標、紅色的紅牛商標等等;
3,可能被駁回的商標:對于商標設計過于簡單的商標,如果以黑白形式申請注冊可能遭到駁回的處理,如果賦予顏色的設計可能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此外,除了能突顯產品特性的顏色商標之外,黑白商標又有多大的用處呢?黑白商標相對于彩色商標,最大的優勢在于黑白商標的“自由性”。一方面,企業可在后期因不同需求對黑白商標進行上色宣傳推廣,使得商標更加符合、貼切當時的情景。另一方面,黑白商標在商標保護上更具優勢,因為彩色商標只針對某一特定顏色商標有保護作用,而黑白商標是全面保護。對此,有人提出先申請彩色商標,后續在經營中改用其他顏色即可。但事實卻沒那么簡單: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使用注冊商標時,有下列的行為之一,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撤銷其注冊商標:
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
4,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
其中的第一條“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自然就包括了注冊商標注定的顏色。如果擅自改動彩色商標指定的顏色,可能隨時遭到商標撤銷的處理,結果得不償失。
綜上,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對于黑白商標、彩色商標的選擇,更多地應該站在自身的角度、長遠的角度上思考問題。彩色商標盡顯特性,而黑白商標“包羅萬象”,更加符合變化莫測的社會、消費者需求。
來源:七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