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知名品牌異議你的商標,應該怎么破解?
當知名品牌異議你的商標,應該怎么破解?估計這是廣大申請人頭疼的難題,申請的商標經過將近一年的審核,終于進入初審公告,然而公告期卻遭受他人異議,面臨權利流失的風險。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下什么是異議,被異議了應該怎么解決。
什么是異議?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被異議了怎么辦?
據統計,被異議商標的數量約為初步審定公告商標的2%~3%,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代理機構,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因而,當收到異議答辯通知書時,申請人需要保持冷靜,即使做好異議答辯,和代理機構共同努力力求答辯成功。
異議文件中可以看出具體是哪個人或哪家企業對商標提出的異議,當遇到知名品牌提出的異議,申請人也不必驚慌,根據異議理由逐一分析攻破,如何破解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
被異議商標和引證商標不構成近似
被異議商標已經通過國家商標局的初審,說明該商標從一定程度上講是符合商標法規定的,比如雙方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以及整體外觀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不屬于近似商標。
2
被異議商標和引證商標行業不同
知名品牌異議他人的商標,很多情況和所屬行業不一致。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服務在服務內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顯的差別,不屬于類似服務。服務不同,或使用產品不同,消費或服務對象明顯不同,因而被異議商標和引證商標并無關系。
3
異議人謊稱被異議人模仿抄襲
個別異議人異議他人商標時,異議人的代理機構慣用一些說辭,如異議人稱被異議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模仿其馳名商標以及被異議商標的注冊使用,易造成相關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和不良社會影響。但異議人提供的這些證據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虛假的,被異議人莫被此項說辭蒙騙。
4
異議人是否是惡意異議
異議人有些為惡意異議,即出于不正當的目的利用商標異議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標及時注冊,眾所周知,一旦初審的商標被他人異議,至少要增加10個月的時間,延長了商標不受法律保護的空白期。針對此項情況,被異議人更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5
提供有關該商標的一些證據材料
如申請商標的設計理念,含義;發展歷程;加盟店;公司招牌,加盟商門頭等任何使用商標的地方;銷售發票,納稅申報證明;廣告合同,宣傳單頁手冊;公司促銷或其他推廣宣傳活動資料等。
6
專業的團隊做專業的事情
最重要的一點,異議答辯需要有專業的團隊去做。由專業強大,經驗豐富的代理機構安排專人去撰寫案件,做好異議答辯程序。代理機構通過答辯針對異議理由進行反駁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盡可能讓自己申請的商標獲準注冊。商標異議只是對商標局實質審查工作的補充,但并不說明國家商標局的實質審查工作全部錯誤,法律是公平正義的,因而廣大企業更應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些工作的完成自然需要一個專業的代理機構!